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注意事项
最近几年,劳动争议案件激增,虽然大多数时候用人单位会成为被告,但对于劳动者而言,如何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从而避免单位追责也是需要注意的,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劳动者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合法方式:
一、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在这种情况下无需等待期,但应注意保留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协议等相关证据。
二、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则须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需要等待期,同时须注意保留书面通知的内容,并将送达单位的过程予以留痕。
三、第三种方式无需等待期,但要求单位存在一定过错,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等。特别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增强,第三种方式使用的频率也越来越高,此种情况下须注意保留单位存在过错行为以及劳动者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
为什么劳动者要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呢?
其实是因为如果违法解除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也是需要赔偿的,且如果劳动者希望能得到足额经济补偿金和劳动报酬,自身没有过错也是一重要前提。
综上,劳动者希望单位遵守劳动法规的同时,自身也应当主动学习、遵守相应法规,如此方能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扫一扫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二维码咨询
官方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