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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范某某杀人案-邻里纠纷生戾气,灭门惨剧震人心

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 2026-04-28 16:43:09 | 作者:法诉部 | 浏览量:9198

案情简介    2025年6月22日,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东良镇发生一起因宅基地纠纷引发的恶性杀人事件,村民范某某持械杀害了邻居李某某一家五口。案件起因是2024年李家装修房屋期间,范某某曾两次拆除李家门台引发纠纷,经村委会调解达成暂时解决方案。2025年6月22日5时许,58岁的范某某在争议土地上与李某某发生争执,持铁锹击打李某某致其倒地后,携带杀猪刀前往李家行凶。范某某先后在李家北屋门口捅刺李某某妻子数十刀,入室杀害其儿媳和3岁幼子,返身刺击倒地的李某某十余刀,后在街道遇见李某某10岁长孙并捅刺数十刀致其死亡。11月14日该案在隆尧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范某某犯故意杀人罪。11月28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范某某虽具有自首情节但犯罪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2月9日,该案被告人范某某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提出了上诉。12月29日,该案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同意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范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同时,该裁定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案件评价    本案是一起因邻里间宅基地纠纷引发的恶性杀人案件。范某某与被害人李某某之间的宅基地纠纷,属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民事诉讼途径解决的普通民事争议。但其长期积怨未能得到有效疏导与根本性化解,最终使范某某走上犯罪道路。由此可见,基层看似微小的民间纠纷,若处置不及时、化解不彻底,极易酿成无法挽回的恶性事件。法院在审理中认定,尽管范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但其犯罪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主观恶性极深。这一判决严格遵循了“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对于此类极端暴力犯罪,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惩。这不仅是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必要告慰,更是维护公平正义、恢复社会秩序、捍卫法律权威的必然要求。((该案例来源于最高审判研究中的2025年度十大刑事案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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