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课堂】最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课程分享
最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课程分享
2021年2月5日,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严安实习律师为我们带来了一次深刻新颖的关于最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的课程体验。
严安实习律师首先向大家讲解了关于劳动法和民法的区别,并指出在不同部门法理念的指导之下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一些问题存在不同处理观点。以用人单位只发放社保补贴,劳动者又以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要求经济补偿应当如何处理为例,实务中就有支持,不支持以及适当补偿三种观点。此外,当事人只对仲裁裁决的部分内容有争议,法院是否应当对仲裁裁决进行全面审查也是众说纷纭。
接着,严安实习律师向我们讲述了关于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的一些重点条文。
一是新司法解释关于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存在不一致之处,并引出能否约定管辖的问题。
二是新司法解释第34条关于未按时签订劳动合同即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时,一方有终止权的规定,引起了较大争议,该规定与劳动合同法是否存在冲突,规定是否合理,特别是此时用人单位是否有任意解除权,严律师一一予以剖析。
感谢严安实习律师为我们带来的精彩课程,让我们对最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敬请期待下期联创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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