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联创干货> 【联创课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课程分享
新闻资讯
News Information
搜索


【联创课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课程分享

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 2021-05-17 14:46:39 | 作者:民商部 | 浏览量:73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课程分享

2021年4月2日,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金雪为我们带来了一次深刻新颖的关于《民法典》继承编解释的课程体验。

继承编是《民法典》中七编之一,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此次最高法也颁布了《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并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有哪些重要的知识点及变动需要注意,金雪实习律师在课程中予以讲解。

金雪实习律师开场首先总结了新的司法解释有六大点变化:1.扩大遗产范围;2.增加遗嘱继承的形式;3.取消公证遗嘱优先效力;4.扩大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范围;5.新添宽宥制度;6.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

之后围绕具体条文一一展开。她重点讲解了宣告死亡的时间、承包权的继承问题、被收养人在特殊情况下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代位继承主体、不同遗嘱的效力等问题,并对重要问题融入案例予以阐明。

感谢金雪实习律师为我们带来的精彩课程,让我们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敬请期待下期联创课堂! 



法律咨询电话: 025-57900829

扫一扫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二维码咨询

官方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