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协同行为》课程分享
《反垄断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协同行为》课程分享
2021年6月4日,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邓惠尹为我们带来了一次深刻新颖的关于《反垄断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协同行为》的课程体验。
《反垄断法》虽然与人们的生活联系不甚密切,但无论法条本身亦或涉及的案例都比较有难度,值得大家好好学习研究。今天,邓惠尹律师挑选了其中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协同行为”来重点讲解。
邓惠尹律师首先结合法条向大家详细讲解了“相关市场”的含义,并通过法国SEC并购苏泊尔的案例予以重点分析。
之后,邓惠尹律师向大家讲解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含义及典型案例,以及反垄断法的实施体制。随后,邓惠尹律师又重点讲解了垄断协议,包括横向垄断协议与纵向垄断协议。
在课程的最后,邓惠尹律师讲解了“协调行为”,重点区分了“协调行为”与“平行行为”,“意思联络”与“一致行为”的关系。
感谢邓惠尹律师为我们带来的精彩课程,让我们对《反垄断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协同行为》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敬请期待下期联创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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