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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食品浪费法》颁行

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 2021-05-19 09:21:53 | 作者:范腾飞 | 浏览量:724

《反食品浪费法》颁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并与公布之日期实施。自此,反对食品浪费也有了刚性的法律规定。

作为食品浪费的“重灾区”,本法特意为餐饮行业规定了一些为防止食品浪费应当采取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管理制度,加强服务人员职业培训,将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培训内容;

(二)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三)提升餐饮供给质量,按照标准规范制作食品,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

(四)提供团体用餐服务的,应当将防止食品浪费理念纳入菜单设计,按照用餐人数合理配置菜品、主食;

(五)提供自助餐服务的,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提供不同规格餐具,提醒消费者适量取餐。

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通过在菜单上标注食品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方式充实菜单信息,为消费者提供点餐提示,根据消费者需要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

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也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当明示。

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运用信息化手段分析用餐需求,通过建设中央厨房、配送中心等措施,对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等进行科学管理。(《反食品浪费法》第7条)

5月初的南京向浪费食物的商家发出了第一份《责令改正通知书》由于该面包店将做的不好的面包和没卖掉的面包直接扔掉,虽然有为顾客考虑的成分,但也浪费了大量的粮食,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的规定。

而近期闹的沸沸扬扬的为明星投票而将大量新鲜牛奶直接倒掉的新闻,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民众不理智追星,为了自己的偶像非理性的消费;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媒体和商家平台对消费者的错误引导。只有扫描牛奶瓶盖之内的二维码才能为“偶像”投票,不可避免的导致食品的浪费。这一点媒体与商家不可能想不到,但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眼睁睁看着食物的浪费而不及时制止,这样产生的偶像又如何树立正面形象。娱乐圈乱象丛生,难道不是从偶像产生伊始就出问题了吗?

所以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反食品浪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曝光浪费现象,引导公众树立正确饮食消费观念,对食品浪费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反食品浪费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

总结

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

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停止提供信息服务。

这一法律不仅仅针对传统媒体,更是针对自媒体直播乱象,向社会公众传播奢靡之风。希望《反食品浪费法》的颁行能够有效扼住社会上的不良风气。

END

具体可参考以下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ZxMnc43L_2RpIpJJwEI5hw

 

本期主讲律师

范腾飞

职位:执业律师   

专业领域:不良资产处置、房产婚姻、民间借贷、劳动纠纷、金融证劵等。

工作单位: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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