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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物权编司法解释课程分享

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 2021-04-30 15:05:09 | 作者:民商部 | 浏览量:694

《民法典》物权编司法解释课程分享

2021年4月30日,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刘祎敏律师为我们带来了一次深刻新颖的关于《民法典》物权编司法解释的课程体验。

物权编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类似的纠纷也屡见不鲜,虽涉及的条文有限,但案情有易有难。202111日起,《民法典》物权编司法解释开始正式施行,其条文相较于之前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变动,刘律师在课程中一一讲解。

刘律师首先向大家概括地介绍了新物权编司法解释的整体情况,然后逐一讲解了其条文,主要包括:居住权、预告登记、合理价格、善意第三人的认定、新增“变卖成交裁定书”、同等条件、合理价格、重大过失的认定、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等相关规定,重点解读了一些变动条款,延伸了重要条文的法理基础。

在课程的最后,刘律师强调,《民法典》物权编司法解释虽变动不多,但较常适用,大家课后可以自行深入学习。

感谢刘祎敏律师为我们带来的精彩课程,让我们对《民法典》物权编司法解释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敬请期待下期联创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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