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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惩罚性赔偿规定》课程分享

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 2021-05-14 15:18:55 | 作者:民商部 | 浏览量:826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惩罚性赔偿规定》课程分享



2021年5月14日,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唐硕律师为我们带来了一次深刻新颖的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惩罚性赔偿规定》的课程体验。

商品房买卖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类似的纠纷也屡见不鲜,虽涉及的条文有限,但案情有易有难。202111日起,最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开始正式施行,其中最大的变化在于删除了原司法解释中惩罚性赔偿的相关规定,那么此次变动有何意义,新旧司法解释又该如何衔接,唐硕律师在课程中予以讲解。

唐硕律师向大家逐一讲解了四部分内容,包括:原司法解释惩罚性赔偿规定及相应修改、删除;损害赔偿原则、范围及《民法典》中惩罚性赔偿规定;新司法解释下商品房买卖纠纷能否主张惩罚性赔偿;新旧商品房买卖纠纷司法解释应如何衔接等,其中重点分析了为何要删除惩罚性赔偿的相关规定。

在课程的最后,唐硕律师提出,对于删除惩罚性赔偿的相关规定后是否会有利于开发商,原先的规定是否合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行研究,唐硕律师也阐述了自己关于这些问题的看法。

感谢唐硕律师为我们带来的精彩课程,让我们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中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敬请期待下期联创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