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上诉吴某某等人生命权纠纷案件(二审)
模拟法庭:李某上诉吴某某等人生命权纠纷案件
模拟程序:二审
时间地点:2019年3月7日下午14:00中航大厦办公区模拟法庭
角色设置:
上诉人(原审原告)代理人两名:杜友猛、陈彩萍
上诉人(李平):刘伟婷、叶强
合议庭:周南南、吴悦(审判长)、叶庆林
书记员:任惠
案情简介:
2017年1月20日20时许,被告陈某贵邀请陈某龙、李某外出打猎。当晚21时许,被告陈某贵携带一支5.5毫米口径的组装气枪、一部热成像仪,由陈某贵驾驶越野车,与陈某龙、李某沿南京市溧水区东屏水库边的公路寻找猎物。当车行使至东屏镇方边村下王村村前小树林路段处时,李某持热成像仪发现屏幕上呈现白色光斑,陈某贵遂将热成像仪安装到气枪上,误将看守鱼塘的被害人陈某忠当作在热成像仪上呈现光斑的“猎物”进行瞄准射击,致使陈某忠死亡。李某、陈某贵先后下车察看,之后,陈某贵驾车逃离现场,并将上述气枪拆解后销毁。经鉴定,被害人陈某忠符合被枪击致颅脑损伤而死亡。
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法诉部
2019年3月7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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